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了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中央纪委、省纪委陆续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上的文件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请认真执行。
全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全校各学院、机关各部门要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维护中央和省上政策规定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
中共甘肃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