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安排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来源:纪委办公室 作者:纪委办公室 2008-04-30

  2006年6月27日下午,学校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议由党委常委、副校长兰玉贞同志主持。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胡云安同志传达了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教育厅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纪委副书记王志辉就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做了说明。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学校教务处、总务处、基建管理处、国资处、产业处、图书馆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兰玉贞副校长在讲话中说:今天下午学校召开这个会议,扩大到了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学校已经作了专门的安排,提出了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机构。刚才我们学习了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教育厅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的讲话,会议内容非常重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之一。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把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治理商业贿赂,规范经济秩序。我们学校前几年曾经发生过一个案子,就属于这个方面的问题,也属于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范围,我们应当高度警惕,不可掉以轻心。第一,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重大意义、具体要求,大家要认识到位。根据学校的实施意见,安排好部门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抓好具体治理事项的落实。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做好预防工作,建立预防机制,特别是教材、药品、学校大宗物品的采购、基建工程等重要部门、重要环节,都要列入治理的重点,要加强规范管理,不能出问题。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是容易引发问题的地方,管理不好出了问题,会对学校造成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第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认真查找和纠正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制度、办法,提出具体治理措施,使各部门的工作有序开展。不要隐瞒存在的问题,要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胡云安同志在总结发言时指出:兰校长讲的几点意见,很全、很细、很实在。我们参加会议的人员,基本是“四个重点”,即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上的负责人,属于重点治理范围,责任重大。会议之后,要在本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做好学习教育和预防工作,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四个阶段的任务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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